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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规划土地资源保障 统筹推进“三大工程”建设

2024-02-22

摘要
依托全市统一、科学高效的“多规合一”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统筹城市发展与安全,加快转变超大、特大城市发展方式,为推进“城中村”改造、“平急结合”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等提供规划依据和空间保障。

01

关于“城中村”改造、“平急两用”

公共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

“三大工程”情况



1.1  落实国家工作部署,全市“一盘棋”统筹推进


在全国超大、特大城市研究推进“城中村”改造、“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三大工程”建设,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大举措,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着力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的现实需要。自然资源部高度重视天津市的工作开展情况,部主要领导多次对天津市的相关建设工作给出指示批示,庄少勤副部长围绕国土空间规划、“城中村”改造等内容深入天津市调研并指导工作,对天津市寄予厚望。天津市高度重视“三大工程”建设,按照国务院部署要求,积极筹划推进重点工作。市领导先后多次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国家部署,进一步摸清情况、找准需求、明确路径,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紧密结合,高质量推进“三大工程”筹划建设。市规划资源局作为重要的工作部门之一,认真落实市政府、市领导的部署要求,深入研究相关规划和土地政策措施,稳妥、有序地推进“三大工程”重点建设任务,取得积极成效(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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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依托“多规合一”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推进“三大工程”

Fig.1   Promoting the "three major projects" through the "multi-planning integration" territorial spatial planning system

资料来源: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1.2  加强顶层设计,全力推进“三大工程”建设落地


天津市依托全市统一、科学高效的“多规合一”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统筹城市发展与安全,加快转变超大、特大城市发展方式,为统筹做好“城中村”改造、“平急结合”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等提供规划依据和空间保障。突出总体规划的战略性和纲领性作用,将“三条控制线”作为资源安全底线,保障各行业、各领域工作顺利开展。提高详细规划的管理效能,提高设施空间布局的合理性、功能结构的协调性和用地的节约集约性,全力保障项目空间落位。将各类要素统一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强化全过程管理,健全制度保障。


1.3   “城中村”改造有关工作情况


“城中村”改造对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改善人居环境具有重要意义,是解决“城中村”问题和城市开发建设中历史遗留问题的重要机遇。《关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25号)印发后,天津市立即行动,成立市级“城中村”改造工作专班,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牵头,市级有关委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研究推进全市“城中村”改造工作。


1.3.1 编制《天津市城中村改造工作方案》


编制《天津市城中村改造工作方案》(简称《工作方案》),明确摸清全市“城中村”底数,开展“城中村”现状调查,确定“城中村”改造范围和方式,制定“一村一策”实施方案,加强项目实施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出台规划、土地、财税、金融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工作方案》已多次征求各区人民政府和市级有关委局的意见,近期已按程序上报市政府,将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实施。


1.3.2 制定政策作为支持


2023年8月,市规划资源局印发《关于盘活存量土地房产有关支持政策》(津规资利用发〔2023〕138号),明确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允许规划用途兼容、完善产业配套设施、建设用地过渡期政策、增加建筑面积不增收土地价款、提供公共要素给予奖补、零散用地集中开发等12项规划土地政策。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扩展《关于盘活存量土地房产有关支持政策》的适用范围,细化政策措施,在助推“城中村”改造的同时,推动存量资源利用提质增效,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3.3 积极组织启动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


按照2023年9月15日自然资源部会议的要求,落实市领导关于存量资源盘活利用“三量”“四有”指示批示的精神和7月14日专题调研城市规划设计工作的指示精神,紧密结合天津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城中村”改造和“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有关要求,与目前正在开展的盘活存量资源优化生产力布局工作、防范化解债务风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等有效衔接,召开专题研讨会,进一步深化认识,凝聚共识。梳理天津市低效用地再开发过程中涉及的规划、土地、财政、税收、水电气费用标准等堵点和难点问题,抓紧研究编制全市试点实施方案,举全局之力,积极稳妥地推动试点工作。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十项行动”决策部署和强化存量资源盘活利用的工作部署,以国土空间规划为统领,重点推动低效工业用地盘活和“城中村”改造工作。坚持提质增效优先、政策创新驱动、统筹协调推进、资源配置优化,抓紧研究编制实施方案,初步确定5项工作任务和10项政策机制创新,对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作出总体安排。及时向各区政府发函,协调各区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落实试点的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启动摸底调查、方案编制和组织实施等工作,市、区两级共同推进试点工作,确保措施取得预期效果。


1.4  “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情况


稳步推进超大、特大城市“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是统筹发展与安全,转变超大、特大城市发展方式,打造宜居韧性城市,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疫情防控和此次京津冀特大暴雨抗洪救灾工作,更凸显“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天津市高度重视“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并推动相关研究探索。


1.4.1 加强组织实施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领导多次批示,立即成立市级“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级有关委局和各区人民政府主要或分管负责同志任小组成员,同步研究制订落实方案,全力推进“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1.4.2 明确工作思路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2023年7月印发《关于积极稳步推进超大特大城市“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天津市的实际情况和抗疫工作经验,明确“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主要遵循现状建筑利用、存量资源挖潜、整体优化提升的基本原则,采取摸清底数、明确目标、逐级分解、分期实施的总体步骤,科学、有序地完成工作任务。


1.4.3 坚持规划先行


结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将“平急两用”基础设施的布局原则和选址要求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同步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1.5  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有关情况


保障性住房建设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重大民生问题和重大发展问题的具体举措,是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抓手。天津市高度重视保障性住房工作,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重大民生问题的部署,积极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促进民生问题改善。


成立市级保障性住房工作专班。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牵头,市级有关委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推进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目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正在组织编制保障性住房工作实施方案,初步明晰保障对象和范围,逐项细化建设标准和房型,积极探索市、区两级运作模式,理顺优化项目审批程序,政府指导核定销售价格,合理设定申请配套流程,严格落实房源封闭管理,用好、用足各项资金支持,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明确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路径。对照国家“1+N”政策,充分发挥市级工作专班组织协调作用,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资源、发展改革、财政、水务、住房公积金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进一步完善天津市实施意见和配套政策,并将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工作纳入各区绩效考核,作为加分项。同时,加快推动具体项目建设,针对2024年建设项目建立协调推动例会机制,逐项梳理项目开工关键点,研究协调解决问题方案,打通堵点、难点,推动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02

关于落实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

深化“多规合一”改革有关情况



深化“多规合一”改革,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战略部署的政治要求。通过“多规合一”,进一步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实现规划、政策、标准相统一,避免重复和冲突,更好地发挥空间规划的基础性、支撑性作用。天津市始终牢记“严守资源安全底线、优化国土空间格局、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维护资源资产权益、推进科技创新”的职责使命,坚持“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深度推进“多规合一”,不断提高自然资源治理能力。


2.1 坚持“抓纲牵总”,健全全市统一、科学高效的“多规合一”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天津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天津市的历史特色与资源禀赋,建立涵盖市级、区级、乡镇三级,包括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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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天津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Fig.2 Tianjin territorial spatial planning system
资料来源: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严格落实全国国土规划纲要的要求,编制完成天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各涉农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同步开展 44 项专项规划编制(表1)加快推进全域、全要素详细规划编制,为天津市的高质量发展提供高水平的空间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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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  天津市已批及在编专项规划清单表

Tab.1 Tianjin approved and in-progress special planning list

资料来源: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2  坚持系统思维,强化底线约束,筑牢城市可持续发展安全屏障


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统筹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作为各级各类规划编制和实施不可逾越的红线。系统梳理城市发展中面临的洪涝、地质等自然灾害风险,明确强制性内容和相关规划指标,作为下层次各级各类规划编制和项目建设行政许可的基本依据和根本遵循。


持续加强耕地保护责任落实。将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足额带位置分解下达,严格执行“进出平衡”机制,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草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持续落实耕地保护“田长制”,推动乡镇土地规划管理所与“田长”无缝对接,对违法用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


2.3  强化节约集约利用,提升土地资源利用效率


依托“多规合一”,充分摸清批而未供、闲置土地等存量用地情况,积极推动存量资源高效利用;结合“中心城区更新提升行动”,积极谋划存量低效闲置房产、土地盘活,优化生产力布局。稳妥推进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印发《天津市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方案》(津政办发〔2023〕15号),加快各试点区村庄规划方案的编制审批。


2.4  坚持信息支撑,加快建设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一张图”监督实施系统


构建统一技术框架、统一数据服务、统一权限管理、统一规则管控的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积极推动规划、土地、海洋、林业、地矿等行政管理数据归集,统筹协调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实现规划成果共建共享。积极推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规划用地核实等规范化、标准化、数字化,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业务全周期数字化监管(图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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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  天津市“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
Fig.3 Tianjin’s "Inteplan" implementation and supervision information system
资料来源: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5  坚持精细化管理,用心、用力做好要素保障


依托“多规合一”,将规划、土地、海洋、林业、不动产登记、地质矿产、测绘及地名行业管理等纳入全市统一管控,形成“一本规划、一张蓝图”。加快推动“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持续深化规划资源领域“一制三化”改革,统一规划验收、人防验收和不动产登记的测绘标准和规则,编制实施建设用地审批、城乡规划许可阶段“联合测绘”操作规程,实现测绘成果共享互认,避免重复测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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