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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融合视角下乡村文化遗产活化研究综述

2024-03-22

摘要
近年来,乡村文化遗产与产业融合发展的研究成果日益丰富,多集中于与旅游业的融合发展。文章将乡村文化遗产活化与产业融合的研究分为四个探讨方向:产业融合的基本机理、融合路径、治理模式和融合困境,从两者的内容和特点方面进行述评,指出目前研究的不足及进一步研究方向。

作   者

顾忠华   广州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副教授,空间规划与景观设计系副系主任

蒋洁琼   广州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硕士研究生

马雪莲   广州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讲师

温春阳   华阳国际集团副总裁、总规划师,广州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空间规划与景观设计系系主任(通讯作者)



01

研究概述



乡村是农耕文明的载体,农耕文化是中华传统文化的根基、灵魂和精髓。乡村文化不仅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其源头和特色所在。2022年2月,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加强农耕文化传承保护,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和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同年3月,文化和旅游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推动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的意见》指出,“以文化产业赋能乡村人文资源和自然资源保护利用,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乡村文化遗产活化与产业融合,不仅使文化遗产得到可持续发展,还带动乡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是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实现路径。合理开发文化遗产,使文化遗产具有可持续性,有利于在产业融合过程中实现对乡村文化遗产的活态保护,助推其传承与弘扬,有利于推动乡村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激发乡村活力。


现有的关于乡村文化遗产活化与产业融合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旅游产业方面,如分析旅游资源特征、旅游开发模式、旅游社会影响及适应性评价等,对其他产业的研究相对较少。然而,乡村文化遗产与产业融合的空间具有较大增长潜力。如近年来数字产业、文创产业等与乡村文化结合,且呈现不断加强的趋势,但系统梳理乡村文化遗产与产业融合的文献尚不多见。基于此,本文对乡村文化遗产活化与产业融合的文献进行述评。数据来源于中国知网数据库,在检索项输入主题词“乡村文化遗产”“村落文化遗产”“农村文化遗产”,与“产业”一一组合搭配进行检索,从2006年2月到2021年12月,剔除重复文章,共得到有效论文516篇。由图1看出,发文数量除2015年略微下降,其他年份呈逐年持续增长态势。此外,本文还将“Rural Heritage”(乡村遗产)、“Rural Cultural Heritage”(乡村文化遗产)、“Village Heritage”(乡村遗产),分别与“Industry”(产业)、“Tourism”(旅游)、“Handicraft”(手工)、“Agriculture”(农业)在Web of Science数据库进行一一组合搭配检索,英文关于中国乡村文化遗产活化的研究相对较少,剔除非讨论中国的文献,得到有效英文文献22篇。因此,本文以知网文献为主体,以Web of Science数据库的文献为辅进行分析。本文将乡村文化遗产活化与产业融合的研究分为四个主要方向:产业融合的基本机理、融合路径、治理模式和融合困境,希冀能为未来乡村文化遗产的产业融合研究与实践提供借鉴和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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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2006—2021年关于中国乡村文化遗产与产业融合的研究成果数量统计
Fig.1   Statistics on the number of research results on the integration of rural cultural heritage and industry, 2006-2021
资料来源:笔者自绘



02

乡村文化遗产活化与

产业融合的基本机理



2.1  产业融合对乡村文化的传承和活化具有积极作用


产业融合指突破产业边界,使各产业之间的联系更加紧密,各产业相互交叉、渗透,呈现非线性的复杂网络关系,最终形成新产业的动态发展过程。产业融合有助于乡村文化遗产的传承及其价值的深度发掘,对乡村文化遗产的保护具有积极作用。乡村文化遗产与产业融合不仅能够增强当地村民的文化自豪感,提升身份认同感,还能为乡村文化的发展与传承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对乡村建筑文化遗产进行创意活化与适度开发,有助于增进人们对乡村文化遗产资源价值的认知,提升人们的文化认同感和文化自信,实现经济与文化的可持续发展。如乡村文化遗产资源与旅游开发相融合,对延续乡村文化命脉、激活乡村文化魅力、推动乡村经济发展、提高乡村居民收入、彰显乡村文化特色等具有重要意义。


乡村文化遗产通过与产业融合,可以促进文化传播、交流与相互学习,实现乡村文化遗产的可持续传承。谭宏分析历史考古视域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对乡村旅游开发的促进意义,认为乡村旅游业能够促进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官彬以湖北省唐崖土司城为例,研究乡村类世界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认为文化遗产与旅游业融合,能够为游客提供体验与学习遗产知识的机会。陈刚等分析绿春县哈尼族以饮食文化遗产为主的乡村旅游产业,认为通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旅游开发,能够持续发扬哈尼文化,保护文化的多样性。


乡村文化遗产与产业融合具有一定社会效益。乡村文化遗产与产业融合能够解决部分乡村社会问题,如改变城乡分割现象、完善乡村治理格局等。苏明明和马晓龙认为,乡村遗产的旅游开发对当地民众的生计有贡献。张永勋等研究发现,云南红河哈尼梯田遗产地的产业融合度与劳动力融合度呈正相关关系,遗产地的产业融合能够促进农民在本地就业。刘剑和田云刚分析乡村文化遗产产业化对乡村振兴的作用,指出乡村文化遗产的产业化是完善乡村治理的关键。乡村文化遗产与产业融合,能够避免乡村人口减少和“空心化”问题。遗产地的旅游开发开阔村民视野,改变旅游地居民的传统价值观,增强村民的自豪感。


2.2  乡村文化遗产助力乡村产业转型和乡村振兴


乡村文化遗产的活化利用能够丰富产业类型,实现经济繁荣,促进乡村振兴。产业融合是区域经济发展理论中的概念,其实质是产业一体化的动态发展过程。产业融合有助于促进传统产业的创新,实现资源高效整合,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产业竞争力,激活乡村活力。潘鲁生在工业快速发展对农村文化生态产生冲击的背景下,提出抢救和保护民间及农村文化遗产的产业化发展道路,认为通过将农业资源转化为文化产业,能够实现经济战略意图。张灿强和沈贵银提出通过产业发展与产业融合,可将农业文化遗产的多功能价值转变为现实生产力,带动农户增收致富,促进遗产地的社会经济发展。王舫和保虎以布朗族茶业复兴实践为例,研究文化遗产带来的文化自信对产业振兴的作用,认为文化自信可以增进遗产传承与文化振兴,并辐射到乡村各地,带动其他产业的振兴。陈正福以中国苗族的蜡染工艺为例,探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文化遗产利用,认为文化遗产是中国许多农村地区的发展资源。


另外,产业融合能够带动经济发展,是推动乡村文化遗产地产业优化的有效手段。董鸿安和丁镭以景宁畲族县为例,研究少数民族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产业融合的发展模式,发现产业融合有助于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产业竞争力。杨耀源研究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性旅游开发,发现保护性旅游开发能够优化少数民族旅游的经济结构。冯娟和赵俊远发现通过产业融合能够优化乡村旅游产业结构。



03

乡村文化遗产活化

与产业融合的路径选择



乡村文化遗产是乡村文化的精髓,是人类在乡村生活及活动中留下的有形和无形的历史遗存,包括历史名村、传统村落、古村落、文物保护单位、工业遗产、历史遗迹和建筑、农业文化遗产、传统文化等各种类型。近年来,文旅融合作为乡村文化遗产资源开发利用的重要实践形式,被广泛应用于乡村建设过程中,“文化遗产与旅游的融合已发展为乡村文化遗产资源保护和传承的有效路径”。乡村文化遗产的产业融合路径多样化,包括以农业资源为基础,利用文化创意手段,与先进的商业运行模式结合,形成新的旅游产业业态。如李伯华等以湖南省新化县紫鹊界梯田为例,认为紫鹊界农业文化遗产应利用农业文化创意,将传统文化形态与现代商业运作方式相结合,形成一、二、三产业相融合的新旅游业;关静等发现袁家村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食品生产业与旅游业结合,能够带动当地农业发展;江娟丽和江茂森以重庆市渝东南民族地区为研究对象,主张推进观光农业、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的融合。为便于分析,下文将乡村文化遗产分为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分别讨论两者与产业的融合,探寻两者之间的差异(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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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乡村文化遗产功能与产业融合路径

Fig.2 Rural cultural heritage function and industrial integration path

资料来源:笔者自绘


3.1  乡村物质文化遗产的产业融合路径


乡村物质文化遗产主要包括传统村落、建(构)筑物遗址、景观遗产及农耕工具等,对于物质类文化遗产,产业融合的路径一般有旅游业、酒店业与民宿产业等。目前,乡村物质文化遗产与第三产业融合的研究大多集中在旅游业。孙克勤通过SWOT分析北京门头沟区古村落遗产旅游的情况,建议以不同主题的形式进行旅游开发。王德刚研究农业文化遗产与旅游业融合的模式,发现以发展旅游为主导方向的产业化模式,是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利用的有效途径。庄伟光和林平凡以广东古村落为例,研究古村落文化遗产旅游开发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有效的旅游开发是传承古村落文化资源的重要方式。王瑞雪和黎筱筱分析以文化遗产为特色的乡村住宿类项目,认为将文物建筑改造成特色旅居空间,是乡村文化遗产保护与新农村建设的一种有益尝试。李轩等研究古村落活化利用的新模式—乡村遗产酒店,认为乡村遗产酒店产业与古村落融合,是保护与盘活古村落的重要方式。郭彩霞等以福建省为例,主张传统村落的活化路径是将传统农业与现代农业进行创新,发展农业与旅游业为一体的农业新业态,同时构建全域旅游产业模式。


乡村物质文化遗产与产业的融合,主要是乡村物质文化遗产与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的融合,如将文化遗产与农业、旅游业相结合。李永乐等研究世界农业文化遗产地旅游资源的开发,发现稻鱼共生系统农业文化遗产地拥有多种资源,可利用农业资源开发多种类型的旅游产品。张建国等以浙江梅源梯田为例,探索江南梯田旅游的发展策略,提出打造以生态农业与旅游相结合的乡村生态旅游区。丁少平研究乡村地名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策略,主张挖掘乡村特色文化地名,结合具有农业特色的地名来发展旅游业。方国武等研究安徽农业文化传承与发扬路径,指出要加速创新农业文化产业的现代化转化。


3.2  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业融合路径


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文学、语言、绘画、传统音乐、书法、舞蹈以及礼仪、节庆等。现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合的产业主要有旅游产业、文化创意产业、美食产业、特色产品产业等。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存在的状态与特殊性,其融合路径主要集中于第二产业与第三产业。田磊等研究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业的融合,发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业融合的路径并没有统一模式,但其融合发展可以实现两个产业的相互渗透、彼此成就。董鸿安和丁镭则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业融合的方式分为渗透型、重组型和延伸型融合三种。


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第二产业的融合路径,主要是与传统技艺、产品产业进行融合。如陶丽萍等研究湖北省非物质文化产品的创新开发,提出文化遗产与第二产业(制造业)的产业融合路径,即将传统手工制作产品转变为现代机械化加工、批量制作产品。


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第三产业的产业融合路径是与旅游产业、文化产业和民宿产业融合,但主要集中于旅游业。如黄继元以云南省石林县大糯黑村为例,认为“生态博物馆”旅游是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的有效方式之一。侯玉霞和赵映雪以勾蓝瑶寨“洗泥宴”为例,指出文化产业与旅游业的融合不仅能展示和传承乡村文化,也能实现经济效益,并进一步促进文化保护。王中华通过研究农业聚居文化遗产,认为要大力发展民俗文化与旅游相结合的民宿产业。肖远平和王伟杰提出以非物质文化遗产助力乡村振兴的“西江模式”,即以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业及文化产业为开发导向的模式。黄永林认为乡村文化振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需要与文化产业、旅游业及特色小镇融合。李亚楠和平锋以天琴艺术为例,研究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创新,提倡通过挖掘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促进形成文化产业,弘扬乡村文化与建设乡村。


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产业融合的路径包括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第二、第三产业的融合:通过设计文化遗产的创意产品,将传统手工生产方式与现代机器工业生产方式相结合。如周云逸以曲阳石雕为例,提出非物质文化遗产视域下农村文化产业的发展对策,将现代科技和传统手工与文化产业相结合,利用模型用手工雕刻来完成石雕创作,进而实现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方式。陆岚和陈言研究村镇民间手工艺的发展模式,认为农村文化创意产业的运营是通过作坊式生产模式,将历史文化资源转化为文化创意产品。


综上所述,乡村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产业融合的差异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融合产业的侧重点不同。乡村物质文化遗产主要以与第一、第二产业融合为主;而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则与第二、第三产业融合。另一方面是融合方式不同。乡村物质文化遗产主要以其自身特色与农业、旅游业直接融合发展;而非物质文化遗产需要将文化资源转化成文化产品,才可与旅游业进行融合。



04

乡村文化遗产与产业融合

的治理模式



4.1  政府主导,多元主体共同参与


乡村文化遗产与产业融合离不开政府的指导。不管是政府的主导支持还是资金投入,在融合中都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确保乡村文化遗产在产业融合中得以保留。因此,由政府主导、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治理模式,是乡村文化遗产与产业融合的重要模式。王纯阳以开平碉楼村落为例分析,目前开平碉楼与村落的旅游开发是以政府为主导,在政府与旅游公司的引导下,村民共同参与旅游的开发工作。尹寿兵等人以西递村为例,发现西递旅游业是由自上而下起决策作用的政府,与社区和第三部门进行治理。马腾等通过研究福建省永定县洪坑村旅游开发带来的影响,发现洪坑村在政府出台政策的扶持与指导下,组织当地村民与旅游公司共同进行旅游开发。张洪昌等通过研究“西江模式”,发现西江苗寨的政府主导是旅游发展的关键力量,同时通过引导旅游公司运营,调动社区村民参与的积极性,形成“政府+企业+村民”的旅游开发模式。


4.2  村集体(村民)主导,政府扶持,社会成员广泛参与


村民是乡村文化遗产与产业融合中的重要主体,是文化遗产的传承者。产业融合需要充分调动当地居民的积极性,形成以村民为主导、其他主体共同参与的治理模式。王林研究广西龙脊梯田平安寨村委会选举模式,发现在政府监管和企业运行下,从村民中选出精英进行治理,有助于引导村民进行旅游开发并发挥其优势。庄优波分析中国台湾“桃米村”的社区营造案例,发现其遗产地发展是以社区居民为主体,同时与非政府组织的新故乡基金会、桃米村基层政府及暨南大学师生共同参与的组织模式。关晶等研究陕西乡村农耕文化遗产旅游中的“袁家村模式”,通过分析不同参与主体,发现村委会起主要监管作用,而政府监管部门的介入、作为补充力量的行业组织监督以及村民共同参与保证乡村传统食物生产的可持续性发展。许扬和保继刚研究云南红河哈尼阿者科村的“阿者科计划”对农户生计的影响,发现在政府支持与高校技术的援助下,村民成为本村旅游经营的主体,形成政府、高校两方外源性主体与农户内生性动力有机融合的长效机制,使农户生计资本和生计能力得到提升。


4.3  市场(社会资本)主导,政府引导与扶持


第三方主导模式指社会企业作为资金投入主体。市场(社会资本)的主导运作是乡村文化遗产开发的催化剂,市场的运作能为乡村文化遗产与产业融合提供资源配置,但同时需要政府引导与控制。唐胡浩和伍裴琳、肖建莉和越剑通过研究发现,贵州云峰屯堡的发展模式是以公司为主导,政府对旅游发展作出规定并与公司共同成为屯堡文化主要保护与开发者,社区居民参与旅游公司运作,中国城乡遗产保护志愿者工作营、法国建筑遗产联盟则共同参与建筑修缮。刘逸等研究宏村旅游的管理体制,外来企业为经营主体与决策主导力量,同时县政府与文保机构参与管理工作(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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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  乡村文化遗产产业融合中的治理模式

Tab.1  Governance model in the integration of rural cultural heritage industry

资料来源:笔者自绘



05

乡村文化遗产

与产业融合的困境



乡村文化遗产与产业融合的困境主要表现为文化遗产传承与社会经济转型发展需求之间的矛盾,具体表现为过度开发经营,整体规划不足、监管松散,以及资金和人员投入不足等(图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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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  乡村文化遗产与产业融合主要困境

Fig.3 The main difficulties in the integration of rural cultural heritage and industries

资料来源:笔者自绘


开发经营方面,开发不合理、过度开发的案例屡见不鲜。马若诗认为乡村文化遗产与产业融合的困境在于缺乏一个完善的乡村文化遗产评估体系,使得人们对文化遗产的价值认知不完善。蔺晓、熊敏和田逸飘提出,乡村文化遗产开发中存在文化遗产产品销售渠道单一、产品类型单一、定位主题不明晰等问题。谢索菲研究广西文场传承案例发现其他乡村争相效仿优先成功的乡村,使得文化建设同质化现象严重。在古村落遗产酒店活化利用中,李轩等调研发现乡村遗产酒店产业链不完善,部分遗产酒店设施条件与服务水平较差。陈美英研究发现,安吉县鄣吴镇文化遗产开发生搬硬套其他模式,使得当地传统文化发展出现断层,乡村风貌遭到破坏。此外,由于文化遗产与旅游开发不合理,村民迁移和改建传统民居的“士绅化”现象也层出不穷。


管理方面,缺乏政策扶持、缺乏科学的文化产业发展规划。乡村文化遗产是特殊的旅游资源,不但要依靠市场供需进行调节,更离不开政策的支持。例如,因乡村管理者对文化遗产价值的认识不足,没有形成统一的遗产规划方案,直接影响产业的开发与可持续发展。杨民康研究音乐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少数民族乡村文化遗产整体保护中的地位与处境,认为在开发过程中无规范和无约束的旅游开发等活动,会对文化遗产造成一定破坏。郭正峰以党家古村落为例,发现政府在管理过程中未以村民的利益为主要目标,导致村民外出工作,使得没有生活气息的建筑环境无法满足游客的需求。罗爱静等分析湘西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在产业转化中存在的问题,认为政府虽重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但投入的资金不足。


人员方面,问题主要表现为缺少人才、人员参与性不足。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和社区营造是乡村文化遗产与产业融合的保障。然而,在社区层面,部分村落村民的参与程度不高,缺乏专业人才。乡村产业结构不断调整,乡村精英人口外流现象加剧,导致人才瓶颈问题,进而使文化遗产保护主体数量减少。为追求利益而进行的开发,在利益分配上村民未受到重视,使得社区居民参与的积极性不高。因此,培育乡村本土文化遗产传承人才队伍,发挥其领头作用至关重要。杨辰和周俭提出解决途径,一是进行“中央—地方”合作,减少政府自上而下的干预,依靠当地组织进行建设;二是充分动员社会力量,通过良性互动,加强对乡村文化遗产的挖掘、保护和可持续利用。



06

研究评述



产业融合能够使乡村文化遗产重焕生机,是遗产保护与活化利用的重要方式,具有积极作用。乡村文化遗产的活化能够激活乡村产业发展,带动乡村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乡村振兴。从乡村文化遗产与产业融合的路径来看,乡村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遗产根据其特性延展出不同的融合路径,与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产生多种交叉配对形式。基于不同的主体,产业融合的模式主要分为政府主导、多主体共同参与,村集体(村民)主导、政府扶持,以及第三方主导模式。实践中,乡村文化遗产与产业融合的困境主要在于过度开发经营(以旅游业为代表),整体规划不足、监管松散,以及资金和人员投入不足等。


目前,关于乡村文化遗产与产业融合的研究已积累初步成果,达成的共识是旅游开发可以给乡村文化遗产带来市场需求和经济价值,提升其融入现代社会生活的程度,反向促进遗产的保护和传承。但同时也带来弊端,如粗放式开发、过度商业化等。这部分的理论及实践研究有待进一步探讨。目前而言,关于乡村文化遗产活化与产业融合的研究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首先,现有研究成果多集中在旅游产业融合上,相较而言,在创意产业和数字产业等其他新兴产业的融合研究成果相对较少。《关于推动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的意见》中提出,未来将重点发展创意设计、演出产业、音乐产业、美术产业、手工艺、数字文化及其他产业,产业融合的方式和途径将进一步扩大。因此,理论上乡村文化遗产活化的产业融合方式和路径需要随着实践的发展进一步完善。


其次,没有充分识别与挖掘乡村文化遗产所拥有的乡村资源类别。实践层面,重视对古建筑、仪式举办场所等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修缮和活化利用,而轻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使得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濒临失传,特色工艺缺乏传承艺人,亟需开展非遗资源普查。乡村文化遗产保护与活化的最好方式是留住人,通过人来维系乡土社会和乡土文化。通过与产业融合,实现经济振兴,吸引更多人才回流乡村,将遗产保护与现代化经济发展环境相协调。


再次,在研究方法上,现有研究多集中于定性分析,定量研究相对较少。大多侧重于理论研究,如对旅游产业融合的概念辨析、动力机制、路径选择和应对策略的探讨等,多采用单案例或多案例比较研究的方法,对产业融合的定量分析尚不多见,未来可通过建立遗产活化的案例库,利用模糊集等手段对较大样本进行分析。


最后,产业融合视角下的乡村文化遗产保护与活化研究,可以针对不同社会群体、不同产业进行细分,如游客对文化遗产产品开发的偏好研究、村集体的利益影响机制研究等。同时,拓展产业融合的多视角研究。如高品质产品活化,在传承基础上进行遗产开发,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产品开发成文创产品;数字产业融合活化,通过VR、AR、3D等技术开发,让文化遗产与人互动,促进遗产的动态保护与活化。


综上所述,产业融合在乡村文化遗产保护与活化中具有积极的作用,但各产业与乡村文化遗产的融合过程存在不均衡发展的态势,亟需探讨完善第一、第二、第三产业与文化遗产的融合路径与方式,加强对不同类别乡村资源的识别、挖掘与利用。对乡村文化遗产活化的研究,需要进一步提高研究方法的科学性,针对不同社会群体和不同产业进行细化研究。进一步加强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推动乡村文化遗产与产业的多元化、差异化融合发展,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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